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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至晴隆高速公路第T10合同段中寨互通B匝道钢箱梁加工及安装、六枝特大桥汇合段外包钢板加工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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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次询价招标项目纳雍至晴隆高速公路第T10合同段项目,施工单位为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现对纳晴10标中寨互通B匝道钢箱梁加工及安装、六枝特大桥汇合段外包钢板加工施工进行公开询价招标,本次询价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纳晴高速第T10合同段位于六枝特区关寨镇、中寨乡境内,主要途经大箐、箐脚等自然村寨。起讫桩号为ZK84+585.347/YK84+605至ZK86+640/YK86+650,道路为双向六车道设计,路线长2.08Km。现场地势陡峭,六枝特大桥跨越峡谷。主要结构物:桥梁1座,六枝特大桥(5×40mT梁+166m+3×320m+166m预应力空腹式刚构+13×40mT梁,桥梁最大墩高196m,桥面距谷底垂直高度315m.);互通一座,中寨互通,设置形式为单幅互通,仅能往六枝方向。中寨互通B匝道桥上跨纳雍至晴隆高速公路钢箱梁的制造,钢箱梁沿道路中心线全长为150m,跨径组合为36m+3×38m,采用整体式两箱结构,主梁名义中心高度2.0m,顶宽9.5m,单个箱梁底宽3.00m、3.200m,腹板与底板垂直;钢箱梁两侧挑臂根部高0.450m,端部高0.25m,悬挑长度1.25-1.75m及1.55m,箱梁顶、底、腹板均为内侧对齐;箱梁顶板设置-0.933%-6%的横坡,钢梁顶板厚度为16、20mm;腹板厚度为14、24mm;底板均为14、24mm。钢箱梁内纵向沿设计道路中心线每隔2.0m左右设置一道横隔板,支座处横隔板厚14mm,一般处横隔板厚14mm;横隔板均径向布置,横隔板须与大地铅锤。根据施工安排,需进行中寨互通B匝道钢箱梁加工及安装、及六枝特大桥汇合段外包钢板加工施工。

2.招标范围:中寨互通B匝道钢箱梁加工及安装及六枝特大桥汇合段外包钢板加工施工。

3.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段。

 

劳务标段号

招标段落

概况

NQT10GXL-1

中寨互通B匝道钢箱梁加工及安装、六枝特大桥汇合段外包钢板加工

详见项目概况

4.计划工期:按照项目经理部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作业相关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在我公司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企业的投标。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不低于三级。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平均营业收入应在3000万元及以上。

(3)业绩要求(最低要求):响应人在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座主跨跨径不小于40米的钢箱梁制造加工【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业主(或发包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证明材料中未反映主跨,必须附业主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代加工和人行桥业绩不能作为业绩证明。若提供假的业绩资料,取消投标资格,并拉入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备注:“完成过”指整个工程项目已完工并交工验收,业主或发包人评定合格,本文提到的交工验收是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均可。

(4)信誉要求: 响应人承诺没有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及)贵州省交通厅的行政处罚。响应人承诺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响应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询价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

(5)人员要求:

A、项目负责人:须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3座主跨跨径40米及以上钢箱梁的制造加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中未反映主跨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必须附发包人单位或省级质监部门(含)以上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以及响应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一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一年及以上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B、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2座主跨跨径40米及以上钢箱梁的制造加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含副职)【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中未反映主跨及技术负责人姓名,必须附发包人单位或省级质监部门(含)以上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所有在贵州路桥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注册的钢结构(钢箱梁)施工队伍都可参加,新进施工队伍需在集团公司或者分公司按要求在开标前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才能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6号(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二分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注册保证金收据原件及上述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一套(A4幅面,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10 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件1份递交至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6号(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二分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保证金

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等,均应真实可靠。询价招标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响应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询价招标人有权对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响应文件提供了虚假资料,询价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同时将其作假行为记录在案。本次询价招标不缴响应保证金,但对违反询价文件要求,中选后不按要求签订合同的,响应人需向招标人缴纳5万元违约金,响应人拒不缴纳的,招标人从响应人注册信誉保证金中扣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glql.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地 址: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6号

电 话:17385779450

联系人:刘先生